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做好小学期和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4-2025学年小学期及暑假假期安排的通知》安排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暨消防安全培训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小学期和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好市教委《关于转发做好涉危小试中试实验室安全风险治理等工作提示的通知》及《关于加强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5〕194号)》等文件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链条

       各院(系)、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安全责任感,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压紧压实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巡查责任,认真做好巡查检查记录,特别是有重大风险、高风险实验室房间以及使用危化品、放射物品、激光、高温高压设备等危险物品的院(系)单位,务必从严落实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体系。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各院(系)、单位在放假前依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按照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激光、高温、高压等高危因素的实验室和重大风险、高风险的房间,要逐条核对隐患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或停用相关实验室和设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存放应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并按科学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不得非法购买、超量存放。实验室存放限量可参考DB11/T 1191.2-2025规定。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和值班值守,切实提高应对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各院(系)、单位要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巡查、日报告和应急值守工作,并公布暑期应急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方案,充分认识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高温、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的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预案。因教学科研需要假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应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向所在院(系)提出备案申请,各院(系)、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审批工作,严禁未经备案审批擅自使用实验室和开展实验活动;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如餐饮、聚会、为车辆电瓶充电等)。院(系)要根据本单位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符合本单位小学期、暑期工作情况的突发事件和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处置方案,所有暑期实验室值班人员要熟知方案内容和应急联系方式。

       各院(系)、单位要确保将通知要求传达到位,特别是传达到实验室负责人、任课老师、指导教师、科研项目负责人和进实验室学习的学生,强化忧患意识、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拉紧安全责任链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假期。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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