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3〕7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四、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电子版申请书:申请书网上填写完成后导出一份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企业微信发送至社科处联系人。电子版申请书社科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申请书,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2.院(系)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纸版材料

(1)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2)签章齐全的院(系)申报汇总表(附件3)

(3)《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纸质一式一份。

(三)材料报送

社科处汇总并审核所有签章齐全的纸质申请材料章后,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办。

(四)截止时间

1.电子版申请书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4日(周二),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国家语委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葱(校本部主楼519)

联系电话:68907383


社科处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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