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印发《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奖励暂行办法(京教研〔2021〕1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3〕6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学校2023年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和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岗在编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推荐名额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通知要求,分配我校优秀导师推荐参评名额共6个,优秀导师团队推荐参评名额1个,另可依托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实验室、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等平台项目推荐优秀导师(或团队)3个。

我校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1个导师(或团队),依托平台或项目可另推1个导师(或团队)(跨院系平台只推荐1个),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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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一)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导师和所指导的研究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及违纪违法情况。

2.立德树人职责全面落实。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第一职责,具有优良师德师风,潜心研究生教育,关心关爱研究生成长,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榜样示范作用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发挥榜样作用辐射带动;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持续探索改进培养模式,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承担研究生教育职责。

4.教书育人成效显著。具有5年及以上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近3年主讲过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优秀,学术水平较高,已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社会贡献及认可度较高。

5.五年内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学术不端、抽检为“问题论文”等情形。

6.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除成员应符合优秀导师的参评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

1.人才队伍结构稳定。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及合理的组成结构(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团队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

2.整体育人效果突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强,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科研及实践成果,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

3.工作运行机制良好。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良好的管理模式,团队成员稳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科学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三、评选及推荐程序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统筹安排,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公平公正,严格筛选,择优推荐。

(二)学校评审和推荐

学校委托相关部处审议推荐材料,对推荐人选参评条件、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同时确定为向北京市推荐“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名单。

四、材料填报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填报材料,于4月7日前提交研究生院(主楼423办公室)。

(二)填报材料:

1.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2.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推荐表

3.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推荐汇总表

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推荐表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通过办公系统提交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

(三)联系人:范兴云 68903846 

                       赵    汀 68906512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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