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关于开展“我的红色记忆”随手拍微视频征集的通知
2023-06-07
来源:宣传部 点击次数:各院(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我校青年学生走进红色历史、感悟红色文化,弘扬首都师大“攀登精神”,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网信办相关要求,现组织参与“‘我的红色记忆’随手拍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面向全校学生征集优秀作品。该活动是“‘京’彩文化·青春绽放”行动计划“红色行”系列项目之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面向全校学生,聚焦首都深厚的红色历史文化资源,以微视频形式,记录展示高校青年学生红色文化感悟,生动呈现新时代首都高校青年传承红色基因、勇担青春使命的梦想心声。
二、作品内容及类型
参赛选手需围绕北京市内的红色纪念场馆、纪念园(碑)、遗址遗迹、红色名人故居、红色文物、英烈故事等红色印迹进行拍摄,开展红色打卡宣介、革命文物介绍、红色文艺展示等创作。可结合“七一”“八一”“九三”“烈士纪念日”等纪念日为切入点;也可选择红色记忆的红色地标进行创作;还可通过一件文物或者老照片,挖掘文物史料背后的故事等。
拍摄内容需围绕“人、物、事、魂”展开,讲述红色故事、红色记忆或身边的红色文艺,展示当代青年如何用行动诠释红色基因的新时代内涵。短视频要求能够准确表达红色文化内涵,突出主题思想内涵与价值引领功能。
参赛作品按照内容和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纪实作品类”“主播采访类”“情景短剧类”动漫、动画等类型。
1.“纪实作品类”指采用微纪录片等方式呈现的真实人物及故事。
2.“主播采访类”指由人物主体播报、介绍或采访另一方而制作的短视频。
3.“情景短剧类”指有一定原创情节的短视频。
4. 其他类为前三者以外的其他类别短视频,包含Vlog、动漫动画短视频、沙画等视频形式。
三、作品制作要求
微视频的内容、时长、格式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征集方式
面向全校学生,采取院(系)组织推荐的方式,征集学生拍摄的红色文化微视频。
各院(系)、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以学院为单位,2023年9月15日17:00前,将推荐作品(MP4格式微视频)及电子版相关资料(word文档及院(系)盖章扫描件)上传百度网盘(设置永久有效链接),将分享链接地址和提取码发送邮件至6761@cnu.edu.cn,邮件标题须注明:“院(系)名称+随手拍”。纸质版相关资料加盖院(系)、单位公章后送至校本部电教楼811新媒体工作办公室。
相关资料包括:
《“我的红色记忆”随手拍微视频作品版权承诺书》(附件3)、《“我的红色记忆”随手拍微视频作品登记表》(附件4)、《“我的红色记忆”随手拍微视频作品汇总表》(附件5)。
五、活动安排
1.6月,活动布置。各院(系)、单位组织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活动。
2.6-9月,组织拍摄。各院(系)、单位组织学生或发动学生拍摄符合要求的红色记忆短视频作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作品提交工作。
3.9月下旬,学校将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北京市“我的红色记忆”随手拍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
六、其他事项
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应确认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避免出现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应保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以团队形式参加的,作者限5人以内。团队作品应指定一名主创成员报名,不得重复报送。提交作品即视作同意主办方拥有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并保留对作品后期技术处理权利,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公益宣传或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等。
七、工作要求
各院(系)、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视频拍摄、制作。作品提交前要加强质量审核和意识形态审查把关,坚决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
联系人:陈巍文
联系电话:68902834
宣传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