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六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4-15
来源:宣传部 点击次数:各院(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北京市成人教育学会开展第十六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现将学校开展此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教育大会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部署,以首善标准推进世界一流学习型城市建设,不断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培育树立全民终身学习榜样,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良好氛围,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评选范围
学校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
往届“首都市民学习之星”不重复申报。
三、基本条件
申报参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爱岗敬业,勤于学习,善于钻研业务,具有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学以致用,成效明显,特别是在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创新创造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践行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制定和执行终身学习计划,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性学习活动,终身学习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群众公认度较高。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系)、单位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做好“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的初选、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材料要求:个人事迹材料限制在2000字以内;提供电子版照片3-5张,不低于5MB。
(三)请申报者于4月18日(周五)前联系宣传部张志杰老师,并登录系统网址:https://bjzj.bjedu.cn/xxzx/,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在线报名。(类别请选择高等院校、一级单位请选择首都师范大学)
联系人:张志杰
联系方式:010-68909691或企业微信
党委宣传部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