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及基础研究重大专项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联合发布《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和《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基础研究重大专项申报公告》的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本任务,坚持以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紧密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继续从学术基础、实践导向、国际视野、历史维度等方面着力,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入研究阐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并提炼经验启示,努力推出更多代表首都水准、具有北京特色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本次年度项目和重大专项课题同时作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按照《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3)、《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修订)》(附件4)、《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5)进行管理。

二、项目分类

      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共分为两类:年度项目、基础研究重大专项。

      (一)年度项目

      1.项目级别、结项成果形式和资助力度

      本次年度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项目申请鉴定结项前,在中央“三报一刊”、学术类核心期刊等报刊媒体发表论文须达到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

      重大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8万元。

      2.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本次年度项目选题指南所列选题均为方向性选题(附件1)。申请人根据选题方向自拟具体研究题目,不接受选题指南方向以外的自拟研究题目。

      按“重大理论和重大战略研究”所列选题方向设计研究题目,要聚焦党的创新理论的重大思想、重大观点、重大论断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储备性研究,不受理政策研究类、决策咨询类申报。

      按“北京实践经验总结”所列选题方向设计研究题目,要聚焦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北京实践的案例分析、经验总结、理论概括,不受理战略研究类、决策咨询类申报。

      (2)申报材料填写要求。申报材料要突出研究项目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预期目标,主要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项目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后发现,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3.申报资格限制

      凡符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具备申报相应级别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通过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申报。同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重大项目应当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在编在岗的“低职高聘”副教授(副研究员)、获得长期聘用合同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不能认定为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需提供人事处出具的在站证明及填写《博士后研究承诺书》(附件7)。

      (2)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的项目。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基础研究重大专项。

      (3)申请人不得以已获得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基本相同或相似的题目申报;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选题申报,应当在申报材料中给予说明。

      (4)本次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8项。申报程序为申请人向研究基地提交申报材料、研究基地组织评审并按限额指标择优报送社科处、评审结果校园网公示、系统填报、向北京市推荐。

      4.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人请于2025年6月16日0时至6月26日17时登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keti.bjsk.org.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若申报项目超过18项,6月27日-6月30日为研究基地评审时间。请各申报项目在6月26日前提交《院(系)、单位审核意见表》(附件6)纸件一式1份。

      (二)基础研究重大专项

      1.项目级别、结项成果形式和资助力度

      本次基础研究重大专项限报重大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至少1部不少于30万字的学术专著,项目经鉴定达到要求后出版;鼓励出版系列学术专著。项目研究期间每半年须报送一篇高质量研究内参,申请鉴定结项前须在《人民日报》《求是》及北大核心期刊、CSSCI期刊发表不少于6篇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

      重大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

      2.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申请人须按照选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不得修改选题表述。自选题目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填写要求。申报材料须通过研究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展现多学科、跨领域的深度学理研究,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系统阐发党的创新理论的道理学理哲理,深化对理论创新的规律性认识。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后发现,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3.申报资格限制

      凡符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具备申报相应级别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通过研究基地申报。同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重大项目应当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在编在岗的“低职高聘”副教授(副研究员)、获得长期聘用合同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不能认定为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的项目。申报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次基础研究重大专项。

      (3)申请人不得以已获得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基本相同或相似的题目申报;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选题申报,应当在申报材料中给予说明。

      本次基础研究重大专项申报不设限额。

      4.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人请于2025年7月4日0时至7月18日17时登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keti.bjsk.org.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请各申报项目在7月18日前提交《院(系)、单位审核意见表》纸件一式1份。

三、申报特别提醒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扫描申报系统首页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人:齐珊

      电话:68902680

      邮箱:6102@cnu.edu.cn。

      地点:北一区文科楼719-2行政办公室



社科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基地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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