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园公告

关于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际会议预报的通知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根据国际会议管理相关规定,请各院(系)、单位了解以下具体要求,报送相关内容:

一、报送时间

请于2022年12月2日16:00前完成填写并发送:

1.《2022年申办和举办在华国际会议计划表》(附件1)。

2.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国际会议的单位,请在提交《计划表》的同时,填写《附件2:使用财政性资金申请材料》。

请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以下邮箱:wangxiaolin@cnu.edu.cn。

二、关于2023年国际会议计划报送的有关要求

1.紧扣中心,服务发展

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自身业务职责,精心设计国际会议主题、议程、内容。

2.严格管理,防范风险

各单位要加强对会议主题、议程、内容、人员等的审核把关。合理安排国际会议召开时间,避免与重大活动冲突。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科学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切实防范疫情风险。

3.厉行节约,重点保障

严控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国际会议。确需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申办国际国际会议的,须在报送2023年年度计划时提出申请,提供关于资金规模、来源、所占比例、必要性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填写在附件2),由上级部门进行审核。未提前申报的,财政性资金不予保障。

4.提前谋划,规范报批

预报不等同于正式申报,应按时启动正式申报手续。各院(系)、单位应在完成计划预报工作后,按照规定时限启动申办、举办国际会议的正式申报手续。预报信息将作为2023年国际会议审批工作的重要依据。申报国际会议的具体方式,请见以下链接:http://io-hkmt.cnu.edu.cn/ywbl/swky/157862.htm。

5.严格落实申报时限要求

各院(系)、单位对于邀请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一般类、商务类国际会议,邀请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类国际会议,以及计划邀请重要外宾的高级别国际会议(邀请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出席的高级别国际会议),报批请示件应至少在申办、举办国际会议前5个月报送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对于其他国际会议的报批请示件,应至少在申办、举办国际会议前3个月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在申办请示未获得批复前,不得擅自对外承诺。

三、注意事项

1.本通知中所指的国际会议是指在北京市内举办,由首都师范大学主办或承办,与会者来自3个及3个以上国家(含中国)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年会、例会、研讨会及论坛等会议。包含符合以上情况的线上会议。

2.各单位举办国际会议的经费预算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联系人:王肖临

电话:68902532

邮箱:wangxiaolin@c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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