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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02年3月10日――17日 2、报名地点: 具体报名地点等详见2 月25 日和3 月 1日前后的《北京日报》。 (1)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脱产、函授、夜大学: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非本市户口者还须持在京暂住证)等在其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区、县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报名; 专科艺术类考生 3月 19日之前还须持“报名复核单”在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相关专业术科加试。我校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在我校参加术科加试的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 (2)报考专科起点本科: 考生须先持本人身份证(外地在京考生还须持在京暂住证)、工作证(或教师证,或区县教育局人事科出具的证明信),于3 月17 日前到城近八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任意一区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领表、交表和照顾条件审验手续。 属于远郊区县并符合我校简章所列指定招生范围内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可到我校设在区县的办学地点办理相应的集体报名验证手续。(暂定) 同期,所有报考我校专升本考生(含第二志愿考生)还须持本人照片一张、报名复合单、大专以上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原件,在 3月19日前到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专业课考试报名手续。 (3)报考第二学历: 报考第二学历的考生持本人大专以上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B5二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及报名费、身份证(复印件B5一张)到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报考外语类、艺术类第二学历的考生还须持本人照片一张,在 3月19 日前到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专业加试报名手续。 2002年 8月30日--9月2 日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仍可办理第二学历补报手续(艺术类专业除外),其他时间暂不予办理。 3、报名考试费: 报考文史类、理工类、外语类、艺术类的考生,文化考试报名考试费详见北京市有关规定。 报考专科艺术类考生还需在我校办理专业加试报名手续,另交专业加试报名材料、考试费。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还须在我校交纳专业课报名考试费。 报考第二学历的考生在我校需交纳相关科目测试报名考试费等。 以上各类报名考试费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4、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要本人到上述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领取相关材料和报名信息卡。 考生应如实、准确、详细、工整地填涂各种表格,在规定的时间交送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正式取得考试资格。如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发准考证、不退报名考试费。 报考我校专升本科各专业和专科艺术类、第二学历外语类、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的专业(或专业课)考试,在填报志愿时,须填第一志愿。考生可报考两个志愿专业,但均须参加相应的专业加试。 符合照顾对象的考生,报名时还须同时交验荣誉证书原件和送交复印件(二张)。逾期再交者,将不予办理。 5、领取准考证 报考我校专升本科各专业、专科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历各专业的考生,于4 月3 日到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领取专业加试准考证,同时查阅有关考场及考试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专升本科的考生,在各区县指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公共课考试准考证。 凡远郊区县办理集体报名的考生,4月4 日- 5日可到我校设在区县的办学地点领取文化课考试准考证。 6.注意事项 报考各类专升本科的考生,在报名时北京市不再组织统一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的认定工作,而是在9月10-27日对已被录取的专升本科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我校将在考生办理专业加试手续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办理专业加试手续。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于9月2-6日将本人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一张)送交与被录取专业相应的办学系、院成人教育管理办公室(郊区县集体报名的考生交到集体报名组织单位),对逾期不交或审验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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