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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机关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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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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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在学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学习并贯彻党和政府的科技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学校的科研管理办法,推动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科技处的主要职能如下:
1. 负责全校科研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2. 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努力疏通各种申报渠道,根据我校的科研发展规划,合理组织科研力量,力争承担更多的科研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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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负责新技术开发工作。在保证学校基础研究工作稳步发展、提高的同时,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使科研管理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4. 负责全校重点学科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促进学科科研工作的开展。
5. 负责全校科研用重点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6. 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和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各类科研成果奖项。
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工作的发展,努力创造出良好的科研氛围,加强科技政策、科研信息的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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