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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简称校产办)是学校对校办产业实行行政管理、产权管理、资产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 校产办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校办产业的规划、管理、开发、服务及监督等具体工作。校产办列入学校机关序列,校产班主任、副主任由学校任免,校产办编制由学校决定。 校产办现设有校产办主任、校产总支书记、校产办副主任、资产财务主管、法律顾问、人事总支秘书等岗位。

校产办的主要工作职责

1. 拟定校办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学校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2. 拟定学校对校办产业的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等,当好校长的参谋;
3. 代表学校做好校办产业国有资产的产权保权、资产运营和资产受益的管理;对校办产业资产运营中的重大决策提出方案;
4.负责组织考察、实施文化、科技及其它产业项目在校办产业的孵化、转化及转让;
5.负责校办产业中国有无形资产、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及其收益的监督管理;
6. 负责提出校办产业的创办、撤消、合并、重组、合资、联营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议,报学校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7. 定期审核各校办产业的经营计划、财务报表、校办产业返还学校的各项费用,上缴学校的利润、管理费、减免所得税的情况,年终考核校办产业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落实上缴收益任务;
8. 了解、掌握校办产业的生产与经营情况,帮助校办产业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协助校办产业搞好经营管   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9. 协助主管校长与各校办产业单位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并负责监督落实;
10. 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校办产业领导人考核、聘任工作;
11.协助人事部门做好职工的调动、考核、晋级、晋职、退休等人事管理工作;
12. 协助学校做好校办产业的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校办产业财务、税收等检查工作;
13. 配合市、学校对校办产业进行国有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对校办产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14. 积极开展对校办产业的政策指导、法律咨询、信息服务和协调校办产业内部和外部关系、校办产业宣传、安全防范等工作;
15.组织办理校办企业的工商年检、校办企业认证、免税等项工作;
16.用于校办产业生产经营的房屋土地的管理、配置、服务工作;
17.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校办产业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
18.校办产业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订党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19.发挥党组织在校办产业中的保证监督作用,廉洁自律工作;
20.配合学校工会开展校办产业工会工作及其它社团工作;
21.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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