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系教职工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校字[2002]21号)和《关于成立化学系教职工大会筹备委员会的决定》(化学系党总支 2005年9月26日)文件精神,化学系教职工大会预订于2005年11月召开。
为了筹备第一届教职工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委员选举工作,经总支研究同意,现就执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 执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资格
化学系在职教职工(以学校人事处认定为准)均可推荐和被推荐为候选人(化学系党政正职不在其内)。
二、 执委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
2.具有较强责任感和参政议政能力;
3.能够着眼大局,客观地反映教职工的意愿。
三、 执委会委员候选人构成
即要体现化学系教学科研、教辅行政等各个方面的代表性,又要体现化学系以教学为主。教师候选人应占候选人的60%以上。
本届执委会委员候选人8名,教师候选人不少于5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候选人不应少于3名。
四、 推荐办法
1.以各室为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全系范围内推荐出7名候选人,各室主任书面报筹委会郑维能处。
2.筹委会集中各室推荐候选人情况,根据提名次数,兼顾各室、各方人员构成,提出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
3.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下发各室,再次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给筹委会郑维能处。
4.在集中所征求到意见的基础上,筹委会提出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交化学系党政联系会确定。
5.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确定后,在化学系内公示。公示后,如无异议,作为执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在化学系第一届教职工大会上选举产生执委会委员。
化学系第一届教职
工大会筹备委员会
200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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