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发现自己的财物丢失后,首先回忆自己丢失财物的时间、地点,若是在校内某地方丢失的可到保卫处值班室登记、询问、查找,也可直接上网登记。
个人认领一般物品时,凭身体证等有效证件或详细说明丢失物品的地点、物品名称;认领贵重物品时,除凭身份证外,还需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所住地派出所证明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