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工作程序
身份证办理
收费标准
学生户口暂存规定
 
 
 
  户籍管理工作程序
 

 

(一)学生集体户入户手续:

1、外地进京入户应持有:

  ⑴迁移证;

  ⑵身份证;

  ⑶一寸黑白光纸大头照片4张;

  ⑷学生证。

2、本市农业户口的学生凭准考证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到高考报名点所在区县高招办领取农转非证明。学生持农转非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

3、本市学生入学时不再办理入户手续。

(二)教职工集体户入户手续

1、持人事局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证明信;

2、海淀分局开具的允许入户通知书;

3、毕业生持派遣证;

4、入户人应提供:

  ⑴户口迁移证;

  ⑵身份证;

  ⑶一寸黑白光纸大头照片4张;

  ⑷血型;

  ⑸身高;

  ⑹户口为本市集体户口者还应提交迁出的集体户口卡片。

5、如有满十六岁子女未办理身份证的,准备2张大头光纸黑白照片。

(三)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1、新生儿母亲为我校集体户口;

2、出具新生儿的医学证明;

3、海淀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4、新生儿父亲的籍贯、民族。

(四)迁出户口手续

1、毕业生户口迁出,由各院系负责学生毕业分配工作的老师到户籍办公室领取毕业生迁移户口地址登记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工作单位或家庭详细地址(应与父母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不得投靠亲友)。

2、退学户口迁出,必须持有教务处开具的转单,并登记家庭详细地址。

3、教职工户口迁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登记调往单位或家庭详细地址。

(五)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手续

1、携带死者户口卡;

2、身份证;

3、医院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

(六)借用户口卡片手续

  学生、教职工因办理车本、出国、买房、结婚等需要借用户口的须持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户籍办公室办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星期,并交纳100元押金,对违反规定者每超过一天需交违规金1元。

(七)户口迁出后丢失补办手续

1、迁入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2、工作单位证明;

3、本人申请。